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全市现有教职工9.45万人,其中,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专任教师4.70万人、幼儿园专任教师1.19万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比89.34%。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教师中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特级教师192人、正高级教师213人。2023年我市被确定为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城市,2025年受邀参加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介绍“厦门经验”。此外,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实施“同城同薪、同城同编”,提高农村教师岗位津贴;通过试行特设岗、糅合设岗等举措,破解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受限的瓶颈。
成绩背后,短板同样不容回避。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调查报告中指出:随着小学入学高峰过去、初高中入学高峰到来,小学教师逐步出现冗余,初高中教师缺口不断扩大,存在结构性缺编问题;岛内外优质师资分布差距明显,教师交流轮岗“刚性约束不足”,教师工作负荷与心理压力持续加重,职业倦怠问题日益突出。
针对这些“成长的烦恼”,我市正积极探索一系列大胆改革举措。其中最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是:探索建立适配学龄人口动态变化的师资供给机制,打破小学与初高中之间的学段调配壁垒。通俗地说,今后教师不再“困”在一所学校或一个学段,而是可以根据生源变化“柔性流动”——从生源减少的低学段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充实到生源增加的高学段或新办校任教。
我市正构建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提高城区、市属优质学校师资到偏远农村校、薄弱校交流任教比例。同时,健全优质校与农村校教师双向流动机制——城区骨干教师“下得去”,农村青年教师也能到优质校跟岗学习。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上给予交流教师政策倾斜,让好教师愿意去、留得住。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的同时还建议,要推动名师工作室从“挂牌建站”向示范提质、辐射赋能转型,健全常态化运行和实效考核机制;要深化教师考核评价改革,构建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师德师风、教学实绩、育人实效权重,完善“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四方评价,结果与职称评定、绩效分配挂钩;要切实为教师减负,严控各类督查检查和社会事务进校园,优化课后服务轮班制度,加强心理疏导,让教师安心育人。
(厦门日报记者 蔡绵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