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污泥的无机物质组成与水泥生产用的原料基本相似,因此将污泥脱水后可作为制造水泥的原料,不仅具有焚烧法的减容、减量化特征,而且还能为水泥窑炉提供热值。如果不考虑脱水污泥的运输成本,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脱水污泥具有较好的经济性、且节省了焚烧炉的购置成本,节约了新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建设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由此可见,在寻求污泥建材利用的过程中,污泥与水泥行业的结合值得进一步探索研究。
污泥土地利用是将经过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通过深耕、播撒等方式施用于土壤中或土壤表面的一种污泥处置方式。由于污泥中的有机物、氮、磷等的含量比一般农家肥高,堆肥后的污泥可作为土壤的改良剂。从现有的应用来看,污泥土地利用主要包括污泥农用、园林绿化、林地利用、土壤修复及改良等。
然而,我国污泥的土地利用长期受到潜在的环境风险的制约,由于我国工业污水和市政污水混接现象普遍,污泥中存在的卤代物、二噁英、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等物质不可预计,合流制为主的排水体系也导致市政污水中混接入大量雨排水,污泥有机物含量相对国外较低,增加了安全风险,因此我国污泥的土地利用一直存在争议。
事实上,国外污泥的土地利用已非常成熟,如葡萄牙污泥土地利用率为100%,挪威为72%,美国也大量将污泥堆肥后,作为有机肥利用于果林土壤,起到了良好的种植效果,其中,实现严格的工业污水和市政污水分流是实现土地利用的关键因素。
就我国而言,实现污泥的土地利用任重道远。除排水体制上的重新规划外,产业链的扶持上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政府如何扶持相关企业保证相关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以及如何通过政府对污泥产品的宏观调控,解决土地利用呈季节性需求特点和污泥持续产生之间的矛盾问题等。但有一个前提原则需要强调的是,污泥的土地利用必须经过可靠的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否则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相对土地利用带来的经济利益将得不偿失。
